煙霧彈倘加料 威力增或釋毒

【本報訊】警方在天水圍公屋檢獲大批煙霧彈及硝酸鉀和鎂粉等製彈原材料,雖然煙霧彈以發出煙霧為主,爆炸威力僅屬其次,但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應用科學系前講師梅觀全博士表示,倘在製造煙霧彈過程中,加了其他添加劑甚至火藥,會令爆炸威力加大傷人,而在煙霧彈中添加有毒化學物,釋出的煙霧含有毒性,人體吸入後可令器官受損。另外,煙霧彈在燃燒時會發出高溫,若果直接投擲到人體或徒手檢起,有機會灼傷皮膚。

梅博士又解釋,硝酸鉀可用於製造爆炸品,惟因其爆炸威力低,用於製造炸彈機會較少。至於鎂則容易燃燒,即使它與硝酸鉀混合,爆炸威力依然不高,難以製造傷人的炸彈,因此製造煙霧彈時危險性不算太高。資料顯示,硝酸鉀俗稱火硝或土硝,主要用於燄火、黑色火藥、火柴等,在高熱下放出氧氣,遇上有機物、還原劑、木炭、硫、磷等易燃物,可燃燒產生有毒氮氧化物煙霧,甚至爆炸。鎂粉因易於氣化,可用於閃光燈、煙花、照明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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