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谷卓恒遭索訟費保證金押後處理

【本報訊】《成報》主席谷卓恒連同他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前年入稟高院,聲稱於注資入《成報》期間,向於一六年被內地法院判監七年的王雪華取得一間有值錢資產的公司「信全有限公司」,但該公司的前董事黃偉誠未經谷卓恒的同意,向公司註冊處登記文件,試圖顯示自己仍然是該間公司的董事,谷卓恒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黃偉誠繼續以董事的身份行事。

案件尚未開審,黃偉誠提出申請,要求谷支付訟費保證金,高院聆案官原定昨日審理黃的申請,但因谷有破產案纏身,其財政狀況未明,故押後處理黃的申請。

需待兩項申請出結果

聆案官昨指出,谷卓恒被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案件,將於九月五日在高院審理。另外,谷的律師亦已向法庭提出不再代表原告,高院也將於九月二日審理有關申請。

聆案官因此決定暫緩處理黃的訟費保證金申請,把該申請押後至十月四日再訊,屆時再因應上述兩項申請的結果,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案件編號:HCA 25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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