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當洗碗黑工 越女囚18月

【本報訊】一名越南籍黑工在香港仔一間餐廳從事洗碗工作,被法庭判監十五個月,她同時被控一項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罪名,被判監十五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她被判監共十八個月。而涉嫌聘用該名越籍黑工的僱主亦被入境處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本月十八日進行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拘捕該名越南籍女子,她上周六(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曾頒定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的判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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