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被親戚哄騙捲走身家,夫婦相偕服藥自盡,一死一獲救。現場青衣長安邨安湄樓,昨午五時許,一名男子返回上址單位寓所時,赫見年邁祖父母倒臥屋內,全無聲息,慌忙報警求助。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到場,判斷兩老曾經仰藥,立即將二人送院搶救,姓黃(八十歲)婦人抵院時證實死亡,死因仍待剖屍進一步確定,而姓林(八十一歲)丈夫獲救清醒,情緒激動。
包括兩老孻子等多名親友聞訊到醫院了解,俱顯得神色黯然。據悉,兩老向來鶼鰈情深、相依相隨。林翁早前聲稱受親戚巧言所騙,以致全副身家遭人捲走,自此愁眉不展,常怨嘆「臨老唔過得世」,多次透露想一死了之。家人屢屢出言勸慰,未有當真,詎料有人竟攜妻走上自殺路,案件列作自殺協定,警方將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3A條,自殺已不再屬於刑事罪行,惟「自殺協定」則屬於香港法例第339章《殺人罪行條例》第5條,若任何人依據他與另一人的自殺協定,殺死該另一人,或參與第三者殺死該另一人的行為,均屬犯誤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終身監禁。如果兩人一起相約自殺,但一方死亡,而另一方獲救,如警方發現獲救一方曾有行動協助對方自殺,便犯上自殺協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