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政治惡浪沒完沒了,反對派揚言不惜一切代價抗爭到底,那班激進大學生更是慷慨激昂,叫囂「我們會一直戰鬥,直至香港重光、港人得以解放」。然而可笑的是,香港還沒「重光」,有班暴徒已溜之大吉,前往台灣尋求庇護,真可謂:風雨來臨蟻上樹,大船未沉鼠先逃。
說來實在可憐,這些人一直大聲疾呼「歸英歸美」,將英美當祖國,視洋人為主人,但只是一廂情願,英美從來沒有把他們當子民,有班厚臉皮者跑到倫敦乞求居英權,也只能悻悻而返。無奈之下,他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乞求台灣收留。其實他們應倣效黃台仰和李東昇,即使去不了英美,起碼也到德國要求庇護,這不是比去台灣好得多嗎?或者德國根本不要他們?
事實再次證明,洋走狗確實有等級之分。高等的被美國視為上賓,可以登堂入室,例如漢奸黎之流;中等的即使不能登堂入室,也有足夠狗糧,而且獲得保護,例如黃之鋒之輩;下等的最可憐,只供洋人驅使,賣身賣力,最後還要淪為惶惶不可終日的喪家之犬。
台灣當局倒是「仁慈大方」,表示會基於人道適當處理要求庇護的港人,大有來者不拒之勢。這就好辦了,這年頭香港盛產暴徒,台灣要多少有多少,港府不但不應留難他們,反而應該為他們提供方便,早走早着。沒有這班暴徒,香港將會安靜得多,反正台灣喜歡藏污納垢,大家各取所需,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最大的問題是,暴徒大多不學無術,既不是甚麼專業人才,也沒有多少財產,只懂得做街頭鬥士,台灣收留他們有何作用?日後用來抵抗解放軍攻台?怕只怕槍聲一響,他們逃得比老鼠還快。
看到這些人慌不擇路,不禁想起《圍城》所說,裏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台灣愈來愈多年輕人選擇到大陸發展,香港有些人反而將台灣視為庇護所,實在是莫大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