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或司機或須承擔責任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一般私家車的保險均預設為自用,而車主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會提醒車輛並不能用作出租或取酬活動。如果有人以私家車作為白牌車時,已經違反保險中的誠信條款,若遇上交通意外時,乘客有機會不獲賠償。
不過,遇事乘客仍可透過法律途徑向車主或司機追討賠償,故他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因為除會遇牢獄之災外,更可能要面對巨額賠償。羅續指,如果車主要把車輛作出租用途,需要向運輸署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同時要向保險公司申報,購買另一份相關保險,提高乘客及司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