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穩定之效 中港不同

鄧小平時代開始,無論是對中國的改革開放、發展才是硬道理的經濟建設,還是對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特別強調社會穩定的重要性,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強調沒有穩定就沒有一切,對破壞穩定絕不容忍,要將一切不穩定因素、破壞穩定行為消除在萌芽和苗頭狀態。

之所以如此,皆因中共早就總結過匈牙利事件、波蘭「團結工會」風潮、「六四」事件以及「蘇東波」的教訓,明白不論甚麼原因,一旦穩定被破壞,導致暴亂發生而又不能及時敉平,那就後果堪虞,輕則國家和社會陷入動盪,重則政權傾覆,天下大亂。相反,只要能夠及時剷除動亂苗頭,果斷平亂,社會就能恢復穩定。

朝廷的這套教訓總結和應對之法,用之於內地非常有效,保障了四十年來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在大致穩定的環境下進行。然而,對九七年之後的香港卻差強人意,到了今天連續發生「佔中」、旺角暴亂,「反修例」數次暴亂,衝擊政府總部、警察總部、立法會大樓,衝進立法會瘋狂打砸搶偷,令香港秩序被破壞,法治蕩然,要不是幕後黑手、外國勢力為了「更高目標」、「時機尚非最佳」而「停一停」,大亂必已發生。

那麼為甚麼「維穩政策」可在內地生效,在香港就不行呢?這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關嗎?可說有關,可說無關。任何社會制度、任何社會治理都需要穩定,都有軟硬兩手穩定之法,都有實施穩定的機構和力量。對此,中港沒有差別,兩制沒有差別,要想穩定都可以穩定,要想平亂都可以平亂。

香港的問題在於,特區政府和管治者們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他們雖然高喊維持秩序、維持法治、關注穩定,但對有明顯政治企圖,針對一國和內地的衝擊破壞行為相當「包容、克制」,對有「群眾和平示威」做背景的一部分人的衝擊破壞行為更是如此,甚至會嚇破了膽,放棄職責,不敢承擔;而無間道、政治可疑分子則樂見法治被毀、社會失序、穩定無存,他們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