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俗稱「大館」的舊中區警署建築群,當中已婚督察宿舍於三年前進行復修工程期間突然倒塌,屋宇署事後票控承建商等三名被告違反《建築物條例》,控辯雙方分別提出專家證供。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接納辯方專家意見,指控方未能證實倒塌肇因如控方所指,即因施工時在磚柱和磚牆挖掘多個小孔所致,裁定三名被告罪名不成立,並押後至八月處理辯方提出的訟費申請。
三名被告依次是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的授權簽署人梁賜熊及另一建築承建商Stonewest(HK)Ltd.,三名被告被票控「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進行工程而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等共四項傳票罪。
控方專家認為,承建商於一樓陽台木樓板進行鞏固工程時,為安裝L形鋼構件而於磚柱和磚牆挖掘多個小孔,事後卻未有妥善填平開孔,令內部磚柱因承托面積顯著減少而損毀,影響牆身結構穩定,觸發倒塌事件。控方指,其施工過程也與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有別,包括在磚柱和磚牆的開孔尺寸過深及過闊等。
辯方專家為大樓設計了模擬工程的計算模型,結果顯示無論牆身的開孔有沒有被填平,都不會危及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並導致倒塌,控方卻未能推翻辯方此實驗結果。辯方又傳召一名項目經理作供,表明親眼目睹涉案開孔已被填平,反駁控方專家只是憑照片作出的斷定。裁判官亦接納辯方說法,故裁定所有傳票不成立。
案件編號:ESS 1920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