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搪瓷大王家族爭產案 被告遭疑圖控制死者財產

【本報訊】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的長孫陳禹嘉(原告),要求法院確認其祖母黃秀珍的遺囑有效,但他的姑姐陳美珠(被告)提出反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陳美珠出庭作供,聲稱不好奇自己是否黃的遺產受益人。不過,原告一方質疑她當年帶八十八歲的黃到美國及申請成為黃的監護人,是為了控制黃的財產和個人事務。她在庭上否認原告一方的指控,聲稱她想成為黃的監護人,只為了帶黃看醫生。

沒詢問母有否立遺囑

被告陳美珠昨供稱,她從沒有向黃秀珍詢問過有否立遺囑,她亦不好奇自己是否黃的遺產受益人之一。被告續表示,她曾多次提議黃隨她往美國居住,而黃則「有時拒絕,有時鍾意」,在○五年的一次飯敍上,黃同意赴美,被告遂與丈夫一起,與黃隨後離港,她因聯絡不上原告,而沒有把黃離港一事告知。被告否認用盡方法來阻止黃回港居住,說:「我唔需要用盡方法,返港無人照顧佢(黃)」。被告稱,如果香港方面聘請有相關經驗的人及醫生照顧黃,「我會好放心嘅」。

案件編號:HCAP 15/2013, HCA 12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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