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署公布一宗私家醫院醫療風險事件,位於港島司徒拔道的港安醫院今年二月為一名老翁進行膀胱鏡檢查時,在膀胱內發現一片膠塊,屬於外科手術或介入手術程序後,在病人體內遺留工具或物料的須呈報醫療風險事件;惟該院於五月中才提交每月投訴摘要,衞生署認為院方延誤通報,違反《私家醫院、護養院和留產院實務守則》的要求。
衞生署表示,事件涉及一名八十九歲老翁,他需要使用尿導管,於今年二月廿五日接受膀胱鏡檢查時,在膀胱內發現一片膠塊,病人沒有死亡。根據過往規定,相關風險個案需於廿四小時內通報衞生署,惟直至今年五月十五日,港安醫院提交每月投訴摘要,署方檢視後始發現該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立即作出跟進,並要求院方於四星期內提交調查報告。
港安醫院已向衞生署提交調查報告,衞生署審視後,認為醫院延誤通報事件,違反《實務守則》要求。連同上述個案,衞生署今年至五月卅一日共錄得三宗私家醫院須呈報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
香港港安醫院─司徒拔道回覆指,該名病人於膀胱鏡檢查期間,發現疑為過去遺漏下來疑似膠質異物,長約十毫米,醫生已即時從該病人體內取走異物,及通知該病人及其家屬,病人身體狀況未有受影響。該院又指,經檢視後確定當日檢查前、後的程序均符合標準,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已通報衞生署及實施合適改善措施。
至於被指延誤通報,該院解釋,因院方初期對事件有不同理解,故以非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向衞生署通報,後來與衞生署溝通後已立即根據其建議,以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再次向署方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