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房屋署將部分屋邨管理工作外判,交由管理公司負責。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昨早與房屋署代表會面,指外判管理公司處理維修紀錄制度混亂,工程紀錄不全,拖延維修進度,甚至要居民自費維修。他質疑外判管理公司未有如實保留所有維修投訴及紀錄,造成投訴少的「管理良好」假象,有助公司在續約上或投標時取得有利的「技術評分」,促請房署盡快作出檢討。
陸引述房屋署在會上指,自一三年起在全港公共屋邨推行電腦化的客戶服務系統,以便有效管理單位個案紀錄,租戶的檢查或維修個案資料會輸入電腦,以便跟進。不過,他收到的投訴中,部分屋邨仍有工作人員用白紙作簡單紀錄,以俗稱「飛紙仔」的方式傳遞及紀錄維修投訴,顯然有外判管理公司未有利用系統紀錄維修投訴,房署亦未有檢視情況。
葵青區區議員劉美璐指,過去曾收到街坊反映,管理公司指租戶曾自行維修及改裝單位內設施,故不會「執手尾」,要求租戶自費維修;亦有租戶曾出現廁所水箱喉管漏水問題,管理公司關上閘掣,令十多戶居民沒有鹹水沖廁,但管理公司不斷拖延維修,過程長達三星期,最後租戶被迫自費維修。
房署回應指,當接到居民的家居維修要求,屋邨辦事處的客戶服務助理會在電腦系統紀錄個案,居民會獲發電腦打印收據以便日後查詢,物業管理承辦商工程人員會安排上門檢查,確認項目為房委會在有關單位提供的原有設備後,便會安排工程人員維修。房署重申客戶服務電腦系統有周全維修紀錄,以便屋邨管理人員監察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