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周日(14日)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最終由「巷戰」演變成於新城市廣場的「困獸鬥」,期間爆發連場混戰。警方截至前日共拘捕四十七人。醫院管理局昨指仍有六名傷者留醫,其中一人嚴重,其餘人士情況穩定。警方取得裁判官發出的搜查令,向新城市廣場要求索取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新城市廣場回應指,其服務處徵詢法律意見後,會按要求提交所需錄影片段。大批示威者昨晚聚集新城市廣場,要求商場解釋為何容許警方於周日入內追捕示威者,終演變成逾千名示威者包圍客戶服務台,場面混亂。
警方至前日共拘捕四十七人,包括二十九名男子及十八名女子,他們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事件中共有十三名警務人員受傷。新城市廣場回應指,其服務處前日接獲警方通知,已取得裁判官發出的搜查令,要求索取周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服務處徵詢法律意見後,會按要求提交所需錄影片段。
有市民歸咎新城市廣場讓警員進入而造成周日混亂情況,要求商場方面給予合理解釋。前日深夜已有逾二百人聚集於商場並包圍詢問處,有網民要求商場於昨晚六時前回應,否則發起到客戶服務台抗議聲討行動。至昨晚八時半,商場仍未有回應,陸續有市民到服務台排隊撰寫投訴信,商場內多間店舖拉閘,電梯及冷氣亦一度停用。
至昨晚約九時,逾千名市民包圍服務台,要求商場交代,商場職員被群眾喝罵,群情洶湧。有示威者跳上櫃台質問職員當日有否報警,多名商場職員被包圍,期間有多名職員身體不適被送走,有職員則藉機跟隨離開。示威者情緒激動,其後又到商場一樓及停車場等位置,期間大叫「可恥」。
有網民質疑警方未獲合法授權下進入搜查新城市廣場,可能違反《警察通例》。翻查新城市廣場地契,當中列明業主需保持公共空間暢通無阻,當中亦有條款列明警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可不受阻地進出(uninterrupted access),並可在地契範圍內執行合法職務(in the pursuance of their lawful duties)。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警方有權進入商場執法,即不屬未經授權闖入私人地方執法,但警方及相關部門有責任清楚說明當時進入商場的原因。至於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警方需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涉嫌襲擊警員的示威者當時走入商場,警方有責任入內追捕,其後有示威者用雨傘等雜物襲擊警員,為防止示威者損害生命或財產,警方有必要清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