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一名廿四歲的郭姓運動員,早前在台北的夜店消費期間檢到iPhone手機。郭相約女機主交還手機,惟他當時疑帶醉意,無法確認對方身份,見面時拒絕交還對方,被女機主控告涉嫌侵佔。台北地檢署近日以犯案動機不足為由,決定不作出起訴。
台媒報道,事件中的李姓女機主,早前在夜店狂歡後發現遺失手機,於是借用朋友的電話打給自己,尋找手機下落。郭男剛好檢到並接聽電話,於是約李女在夜店門口等。惟兩人見面後郭拒絕交還,將手機塞進自己的褲袋,亦不理到場警員的勸告。雙方最後鬧上警局,郭在錄口供後將手機物歸原主。
郭男受地檢署問話時供稱,自己當時帶有醉意,才會做出失常行為,並無搶奪他人手機的意圖。檢方接受郭的解釋,認為他如有意偷手機,根本無必要接聽李女的電話,更不會約她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