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白居二案 官指或不知夫造假 妻脫罪

【本報訊】夫婦喜獲抽中購買免補地價的「白居二」單位,但二人在單位交易時獲加薪,入息剛剛超出上限數百元,丈夫其後委託經營廣告公司的男友人協助,替妻子偽造就業證明書「扮低薪」,以符合入息上限,終成功用四百八十萬元向房委會購入筲箕灣東旭苑單位,並免補地價二百八十四萬元。事件被揭發後,三人一同被控,丈夫和男友人均已認罪受罰,只有妻子一人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不能排除女被告對造假不知情,昨在東區法院裁定她欺詐罪名不成立。

女被告胡嘉朗(三十六歲)早前自辯稱,她根本無意置業,而想繼續與母親同住,惟其丈夫譚浩傑堅持要買樓,她全權交由譚處理,她雖知「白居二」有入薪上限規定,但沒有深究,也不知道她與譚的入息超出了上限,更不知譚偽造入息證明,她在相關文件上簽署,只出於對譚的信任。

另兩被告已認罪判社服令

裁判官裁決時指,涉案單位申請人一直是譚,胡只是其家庭成員,若涉案申請真是譚的意思,胡從沒看過相關申請須知並非不可能,在疑點利益須歸於被告之下,故判她罪名不成立。

另外,譚浩傑(四十歲)及其男友人謝國鴻(三十八歲),早前分別承認及一項欺詐罪及一項虛假陳述罪,各判二百四十小時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 31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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