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追盛智文7200萬佣 兩原告遭令存40萬保證金

【本報訊】兩名報稱居於澳洲的人士早前入稟高院控告盛智文(Allan Zeman),向其追討出售澳門一些土地後的佣金,涉款九百二十萬美元(約七千二百萬港元),案件昨在高院進行內庭聆訊。聆案官接納被告提出的申請,下令兩名原告要在二十八天內向法庭存入四十萬元,作為訟費保證金,否則原告的申索將被撤銷。

原告包括Raymond John Gulliver及David Solomon Vereker,他們的律師在庭上讀出雙方往來的書信,力指原告的申索並非子虛烏有。不過,被告盛智文的律師則指,有關書信全無涉及被告本人,而原告所指的澳門路氹地段是新填海地,完成後澳門政府將其批租予美高梅,跟被告完全無關,原告的申索因此全無理據。

非定居香港 財務狀況乏證據

聆案官則指出,在決定是否下令原告支付訟費保證金的申請中,他不適宜就雙方證供強弱作出判斷,但基於原告並非定居香港,他們又沒有就其財務狀況提供充足證據,故下令他們支付訟費保證金。金額方面,被告要求原告支付逾五十六萬元,但聆案官決定只需原告支付四十萬元。

案件編號:HCA 4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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