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保釋明日應訊
被告李偉健,卅三歲,為琴行獨資東主,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假冒公職人員,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以及一項勒索,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3(1)條。被告獲准保釋,等候明日應訊。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十六日到訪旺角一間豎琴及鋼琴學校,以一萬二千五百元向學校的獨資東主購買一個二手豎琴,他付款後發現該價錢並不包括一枚調音匙。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當日在豎琴及鋼琴學校內涉嫌假冒海關人員。另一項控罪指被告當日在豎琴及鋼琴學校內涉嫌以恫嚇方式作出不當的要求,即要求賣家提供一枚價值二百元的調音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