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倡27項優化有姿勢冇實際

學校校政管理混亂爆出醜聞,以及今年三月有小學老師校內墮斃悲劇引起社會關注,教育統籌委員會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審視學校投訴機制後昨發表檢討報告,提出廿七項建議,包括加強校董培訓、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個案類別至教師投訴個案,教育局探訪學校發展時,除會晤學校管理層亦與教師面談以增溝通。對於洋洋大觀的建議,教育界認為不乏「空洞構思」執行困難,運作透明度不足,更要求教育局向學校解釋如何實際操作。

教統會專責小組 昨提交報告

教統會目的在研究校本管理政策推行現況及優化提出建議,供教育局、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參考。小組建議涵蓋三方面,包括改善管理質素、加強學校行政效能並釋放教師和校長空間,以及促進主要持份者參與學校管治。現時教師要投訴,首先交由學校處理,再上訴至教育局,而當局有可能將個案交回被投訴者本身,即學校或校長處理,最終投訴者認為事件不能解決,甚至令問題惡化。

為有效處理與學校相關投訴,小組建議教育局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個案類別,從以往只涵蓋由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提出與學校一般日常運作或內部事務的投訴,延伸至涵蓋教師的投訴,讓投訴人或被投訴人雙方得到獨立、客觀和具公信力的覆檢結果。

專責小組指覆檢委員團一直存在,但未有提及該委員團有何成員及覆檢有結果後如何處理等機制,而小組秘書李錦光只稱委員團有主席、副主席及十名成員,是「真實人士」。教育局補充指,「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現時共有廿一名成員,主席為醫生王振宇,上任主席為戴婉瑩。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認為,有關機制可免除教師覺得教育局在處理投訴時感到不公平,或是局方偏袒學校。他表示,委員團未必由學界持份者人士出任,以確保其獨立以及公正性。

覆檢團組成及運作 欠缺透明

除了委員團外,小組亦建議學校的法團校董會參照教育局的「學校處理投訴指引」,制訂/修訂其處理員工投訴的機制及程序。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認為,局方應主動向學校提供制訂新機制及程序的標準、指引及相關訓練,令學校知道如何實際操作。

另外,小組又建議局方每年收集公營學校接獲教職員投訴的資料,鄧認為局方須解釋資料用途,例如是否用作了解學校系統性問題,如教師工作分配不均,從而作出改善,否則會令學校對提交資料有疑慮,甚而感到學校受監控。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的透明度不足,當局未能說明現時委員會主席人選、制度等等,應向公眾解釋委員團實際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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