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石級供出入 阻礙緊急救援
至於早年受填海影響而有大批水上人定居的坑口水邊村,因村落不符原居民定義,港府無法律責任為其建車路,至今仍只有一條約六十級石級路供村民出入。該村過去曾有居民因中風急召救護車到場,但救護員卻無法將擔架床及病人推上斜坡,最終要由消防協助。
西貢區議員張美雄直言,雖然區議會可出資協助完善區內配套,但可動用資金僅數千萬,且要整個地區共用,就算斥資改善區內寮屋區及鄉村交通配套,亦只能小修小補,反而政府有其責任解決居民出入問題,「當年話要『人人暢道通行』,點解唔考慮喺呢啲地區鋪路同加裝升降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