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遭追300萬 飯堂大王獲判勝訴

【本報訊】有「飯堂大王」之稱商人陳煜湛,去年遭一間公司入稟高院控告。入稟狀指陳表示已研發一款汽車省油減碳排放器,誘使原告公司投放資金,但陳未能交貨。

原告沒依令存檔及送達文件

原告大時代貴金屬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陳煜湛在一六年尾至一七年初間,向原告董事稱表示研發出一款「雷電能汽車省油減碳排放器」,原告其後就此產品投放資金,但被告沒交貨,原告遂向被告追討訂金和開支三百多萬元。

由於原告今年三月開始缺席聆訊,四月沒有根據法庭指示存檔及送達一份文件,故此五月法庭剔除原告的申索,陳獲判勝訴和一萬元訟費。

法庭也下令原告須於六月十日或之前,支付本案的一萬元訟費予陳。最後,法官批准被告撤回其反申索,並不就此作任何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 18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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