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浸大《新報人》上訴案 申法援遭拒提覆核

【本報訊】浸大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的學生記者,於一六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期間,被拒進入新聞中心記者區,時任副編輯許芳文為此申請司法覆核,但政府事後已改變政策,准許學生記者使用新聞中心,高院原訟庭以訴訟淪為學術討論為理由,於去年駁回該申請。許不服原訟庭判決,已提出上訴,上訴庭將於今年十一月進行聆訊。不過,法律援助署早前拒絕批出法援給許進行上訴,許因此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法援署的決定。

指署方決定不合理

入稟狀透露,法援署拒絕給予許法援進行該上訴後,高院暫委司法常務官再駁回其法援上訴。許認為,法援署純粹以原訟庭不受理其司法覆核申請,作為拒批法援的理據,而暫委司法常務官駁回其法援上訴時,則只是倚賴法援署的決定,這是循環論證,法援署和暫委司法常務官全無處理其覆核理據是否充分,法援署和暫委司法常務官的決定均不合理,應被撤銷。

案件編號:HCAl 18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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