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以公屋「三年上樓」為目標,實際情況不但遠遠偏離該目標,更有人「等到死」仍未獲分配公屋單位。一名婦人原本與丈夫申請公屋單位,兩人排隊六年後終於有望「上樓」,但其丈夫在辦理手續期間離世,她為保住公屋單位,竟然偽冒丈夫簽署兩份文件,向房屋署隱瞞她已喪夫的事實,結果如願「上樓」。不過,她「上樓」僅三個月後便遭房屋署職員揭發事件,除要搬走和交還單位外,更被控欺詐罪。她昨在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監四星期,但緩刑十八個月。
六十二歲被告李偉艷,報稱無業,現居於元朗一條圍村。她承認於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日期間,隱瞞其丈夫伍滋倫已死亡的事實,而誘使房屋署接受其申請,導致她獲分配秀茂坪雲漢邨漢柏樓一個單位。
案情顯示,被告與丈夫於一二年一月申請公屋單位,直到一八年五月三日才獲發涉案單位。而被告分別於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日,向房屋署呈交了兩份有其丈夫簽署的聲明書。不過,房屋署職員於同年八月六日查核紀錄時,揭發被告的丈夫早已在一八年一月四日去世。
房屋署懷疑被告使用偽造文件隱瞞丈夫已死亡的事實,從而獲分配公屋單位,於是報警。被告亦於一八年八月十七日遷出和歸還涉案單位。警方於今年五月十六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假冒其亡夫的簽名。
房署網頁資料顯示,房委會以維持一般公屋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平均輪候時間於約三年為目標。今年三月底,約十四萬宗一般公屋申請及約十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五年半,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輪候接近三年。
案件編號:KTCC 10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