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樓成罪案現場,議員須獲警員陪同始能進出大樓。不少議員昨晨趕返立法會大樓內視察,惟全部均須由警員陪同,並須通過安檢始能進內,部分議員助理更被拒於門外,一度發生口角和推撞。有議員稱雖能進入大樓內,惟其辦公樓層仍依舊封閉,無法內進;有議員則稱特意前來取回重要文件,並指以往認為立法會是比較安全的地方,但經此一役,會選擇將重要文件轉寄其他地點。
昨日是立法會大樓淪陷後首個工作日,議員梁繼昌昨指,現時需要一名立法會保安及警員陪同,才可進入立法會大樓,而且只可逗留約十分鐘,又指警方未有交代需花多少時間在立法會內搜證,冀可盡快完成相關工作。
議員雖可內進,但部分議員的助理卻受限制,其中區諾軒議員助理黃之鋒昨早嘗試進入大樓時遭警員阻止,雙方一度發生口角和推撞,他聲稱其他建制派議員的助理順利進入大樓,而他即使已展示職員證,仍被警方阻撓,批評對方雙重標準。
立法會大樓局部重開,惟部分樓層依舊封閉。議員朱凱迪指其辦公室樓層位於九樓,仍然封閉,但十樓則維持正常,暫未知何時可重回辦公室,秘書處亦未有通知最新安排。
至於身兼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的謝偉銓,昨日順利進入其議員辦公室。他稱特意前來取回監警會的文件,又指一直認為立法會屬較安全的地方,惟事實並非如此,已要求監警會轉寄文件至其他地址。另一議員梁美芬則指,其辦公室並無任何損失,認為立法會具立法象徵,市民有權表達不同意見,但不能損毀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