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安全成疑冇保險 租客責任自負

香港土地問題嚴重,不少家庭愈住愈細,無處擺放雜物,市民會將搬屋、心愛收藏品或具紀念價值物品暫存迷你倉,而近年迷你倉生意愈做愈旺,若迷你倉發生事故,如火警或水浸等,租客需自行承擔責任。保險業界指迷你倉屬高風險行業,業主難購買保險,而租用迷你倉的人可購買個人財物保險,惟保障額不高。

可為物品購個人財物保險

記者走訪多間迷你倉,不少職員均坦言難以購買保險,若客人存放物品出現破損,均不會賠償,若客人擔心物件存倉期間遭破壞,建議客人自行向保險公司查詢。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解釋迷你倉業主難有保險公司承保,原因是考慮到迷你倉相關設備安全性、物業建築或涉及僭建問題,以及保費昂貴等因素,令業主卻步。

至於租用迷你倉的客人可為儲放的個人物品購買個人財物保險,對於一些具紀念性的物品,如相片、婚紗及畫等,只會有一個賠償上限,而賠償額亦不高,可能只有數千至約兩萬元。但具價值的貨物,如珠寶鐘錶等可保留單據顯示價值,而該些物品的保額則可以很高,惟需經保險公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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