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質疑補鑊措施 業界申覆核

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的牛頭角迷你倉大火,消防處事後亡羊補牢,急推改善措施,但三年來,仍有違規迷你倉繼續經營。有迷你倉業界及後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改善措施效用,要求撤銷改善通知書。有關注團體批評消防處改善迷你倉進度緩慢,擔心迷你倉火災慘劇再次發生。

入稟挑戰消防處要求改善迷你倉的經營者指出,改善措施不合理且嚴苛,等同收緊經營者對物業使用權,其中規定每行或每組迷你倉之間的分隔距離不得少於二點四米,有研究指此做法只可阻止火勢擴散六分鐘,但消防處接受替代方案之一,是可以採用具三十分鐘以上耐火功能物料覆蓋儲存間隔,申請人質疑二點四米間隔效用,較替代方案效果更差。

違規迷你倉續營運

另外,新規定設有窗口的外牆最少要每隔二十米提供一個無阻塞救援窗口,申請人認為未有考慮到消防車和雲梯未必可以到達救援窗口的盲點。其他還包括迷你倉頂部與天花板之間距離不得少於一米,但有報告指距離八十六厘米已可阻止煙霧蔓延。

廿三萬監察、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既然消防處在迷你倉大火後推出改善迷你倉措施,在具備專業及法律基礎下,理應盡快執行,三年過後,大部分迷你倉仍然在違規經營,他認為進度緩慢,態度「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他指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有人認為利益受損,可透過法庭仲裁,但與消防處執行改善措施是兩回事,否則難保慘劇重演,消防處再次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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