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評營辦專上課程 須展示資歷學分

【本報訊】為增加專上課程的透明度,教育局公布由二○二○年九月一日起,八大及公開大學以外的非自行評審的營辦者,須為其資歷架構第五至第七級的新登記課程,即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等課程(研究式課程除外),在資歷名冊上展示資歷學分。一個資歷學分相當於十個學習小時,學時由聽課、網上學習、實習、考試等方式組成,可反映課程的具體教學情況。

有助了解學習過程

非自行評審的營辦者包括私立大學、自資專上院校及海外課程營辦機構,至二二年九月一日,有關營辦者須為其所有資歷架構第五至第七級課程在資歷名冊上展示資歷學分。至於八大及公大等自行評審的營辦者,由於他們有本身的評審機制,因此可繼續以自願性質,為其資歷架構第五至第七級的課程在資歷名冊上展示資歷學分。以資歷學分去量度資歷的學習量,可讓學生及進修人士了解完成有關資歷的學習過程,並取得其學習成效預計所需的努力和時間。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資歷架構第五至第七級課程在資歷名冊上展示資歷學分,可以就課程的學習量提供清晰和透明的資訊,便利進修人士,措施亦加強香港資歷架構的基礎架構以配合國際發展。

自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所有資歷架構第一至第四級課程已在資歷名冊上展示資歷學分,營辦者現已熟悉資歷學分的概念和原則,有助下一步的推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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