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覆核案揭花柳全已加監至52年

【本報訊】外號「花柳全」的石壁監獄甲級重犯何毓桓,因在獄中拒絕轉房工作等事宜,被懲教署裁定不服從命令。他不服署方的決定,去年提出司法覆核,聲稱受到針對和留難,高院昨開庭審理何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懲教署的律師昨指,署方是基於安全考慮才要何轉房工作及作出其他安排,並非刻意針對他,他原本被判監二十五年,但因他在獄中種種行為,他已被加監到超過五十二年,署方因此不得不作出相應安排。

投訴懲教署不合理對待

何昨投訴署方對他作出多項不合理對待,包括要他轉房工作、不給予被鋪讓其午睡、只讓他看《聖經》卻不給他字典查經文解釋、不讓他看電視等,他聲稱署方是刻意針對及留難他,更指署方偽造紀律聆訊的謄本,在謄本中「加鹽加醋」,使謄本像「電影劇本」一樣。何昨陳詞時,法官曾多次向何提問,何一度說:「擔心問一句答一句咁,會撐到法官着燈。」法官隨即直指何侮辱法庭,並已達藐視法庭的程度。法官最後押後宣布是否批准何進行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4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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