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主管,控告該名主管涉嫌串謀一名前清潔工人,收取一座工業大廈一個食品製造商租戶的賄款作為報酬,協助該租戶棄置大量廢物。
涉案的主管為蕭鳳鳴,六十五歲,事發時任職新城市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她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廉署指蕭鳳鳴案發時為葵涌一座工業大廈的主管,而大廈的清潔服務由一間分判商提供,須為該大廈的公用地方提供清潔服務,但其涉及服務不包括處理個別租戶或業主的大量廢物;而蕭的其中一項工作負責監督分判商聘用清潔工人的工作。
廉署指,於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二十九日期間,蕭與該清潔工人及該大廈一名租戶的代表懷疑一同串謀,令清潔工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棄置屬於該租戶的廢物;至於該租戶更向清潔工人支付約一千五百元的賄款。
廉署指,新城市及該清潔服務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三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