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 議員去信特首 促允提替代草案處理

【本報訊】政府因應台灣殺人案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惟最終社會激烈反對下迫令政府「跪低」宣布暫緩,而涉案疑犯將於今年十月獲釋,目前仍未有引渡疑犯的方法。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早前提出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私人條例草案,以作為處理台灣殺人案的替代方法,惟早前要求立法會主席容許首讀時,卻因法案涉政府政策而須先獲特首書面同意,楊昨日去信特首,要求同意讓該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

指港可擁域外法權

楊指出,香港法院對境外發生的罪行是沒有刑事管轄權,惟此原則並非千篇一律,如香港法院會有域外法權處理外地發生的性侵害兒童案,而且英國作為普通法之母亦就謀殺、誤殺案上都擁有域外法權,故看不到有任何理據香港不能有域外法權。楊又指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對成立法庭前所犯案件有管轄權,同樣邏輯亦可應用於香港。

楊重申,港府當日高舉台灣殺人案,稱因同理心及同情心驅使而要以法律彰顯公義,冀特首勿忘記有關說話,強調現時時間緊迫,因休會在即及疑犯將獲釋,若然港府有一點人性,應盡快接納其私人條案草案,又反問港府當日利用案件修例後,現時是否用完即棄,希望特首能拿出勇氣面對當日其造成的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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