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前日有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警員的制服需顯示警員編號後,再有市民就同類議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日聯同「青年新政」梁頌恆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布強制令,要所有非便衣警員在制服上顯示編號,以及宣布所有在六月十二日沒有顯示警員編號的便衣警員並非執行職務。
申請人為郭卓堅及梁頌恆,入稟狀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列為答辯人。郭卓堅昨在高院門外表示,六月十二日在金鐘的「速龍小隊」警員沒有展示警員編號,懷疑他們是否真警員,他質疑若有關人員是「外勞」,則他們拘捕的示威者就不可被起訴。郭又指警務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容許「暴徒」非法攜槍械攻擊和平示威人士,揚言如果香港法庭不處理這宗案件,他會前往海牙法庭提出訴訟。
郭卓堅續指,當局應該解釋當日執行職務的是否警員,或是聘請「非法勞工」甚至「黑社會」進行暴力活動。郭被問到有否就事件向監警會投訴,他回應表示,監警會沒有能力處理其投訴,故屬浪費時間,因此他沒有接觸監警會。
案件編號:HCAL 17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