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渡性房屋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短期住屋支援,有組織在三至五月訪問了五十一個過渡性房屋住戶,從人均居住面積、每月房租、租金佔收入比例、收取水電費和雜費等了解居住質素改善情況,受訪者大都認為有改善,但七成二受訪者對政府於社會房屋的參與度評分低於六分,即不合格,團體促政府增加社會房屋供應量。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早前向現正居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進行調查,發現有六成受訪者以往居住於劏房、板間房或床位,一成九人住在宿舍,一成三人住在獨立單位。
入住社會房屋前,所有受訪者住宿的單位面積中位數僅六十呎,最小面積為三十呎;入住後面積中位數為一百呎,最小面積為七十九呎。人均居住面積亦由入住前的四十二點九呎增至八十七呎。入住前房租中位數為四千元,最貴者達每月一萬一千五百元;入住後房租中位數為二千零八十元,最貴者達每月五千二百元。
調查更發現,受訪者入住社會房屋前,原本擔心被迫遷或加租,入住之後健康狀況和精神壓力等均有改善。年約七十歲的區先生原本居於深水埗約四十呎板間房,房內有天花剝落及滲水問題,沒有窗,不能安裝風扇及冷氣,六伙人共用廁所,約兩個月前,他搬到由社區組織協會營運、位於大角咀的過渡性房屋,與一名年約廿歲的年輕人共享約四百呎單位,各有一間約八十呎房間,租金與以往相若為二千元,但居住環境大有改善。
該會社區組織幹事徐珮恩表示,輪候公屋人士對過渡性房屋需求殷切,政府應增加整體社會房屋的供應量,而社會房屋入住年期有限,租期只有約兩至三年,租期後未必能成功「上樓」。政府應主動接觸社會房屋營辦機構,對正在輪候公屋、可在數年內上樓的人士作條件性編配,充分發揮過渡性房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