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已宣布擱置修訂《逃犯條例》,警察平亂時有否採用過分武力,自有監警會調查,被捕示威者能否入罪,也該由法庭裁決。天下本來無事,示威者偏生不依不饒,此刻該如何疏導民情,便端賴在上位者的智慧了。
特首林鄭月娥是公務員出身,從政近四十年,思想已被條條框框束縛,遇事就「開記招、發聲明」,如此刻板,豈能爭奪到輿論的話語權?要解決當前問題不難,特首應直接走入群眾,以誠懇態度講幾句具閃光點的說話,或許輿論就會轉向,特首的形象亦能變好。
第一句,林鄭該說:在我的競選政綱中曾承諾要與年輕人好好溝通,為化解當前問題,我決定召開一個與年輕人對話的交流會,歡迎參加,包括年輕人之中的「憤怒鳥」在內。特首樂意與「憤怒鳥」面談,就是閃光點,社會就會矚目。
第二句,林鄭在交流會中一開始便宣布,已聽到市民聲音,既然大眾認為用撤回修例的字眼比擱置好,特首從善如流,馬上撤回方案。這個決定最先不在政府聲明中公布,而破例在交流會中提出來,就是顯示特首對年輕人的重視,以及對是次交流的誠意。特首突然宣布撤回方案,是另一閃光點,橫豎早晚都要撤,何妨賣個人情。
第三句,特首告訴與會者:但在不該退的原則上,絕不能為討好大眾而退,被捕示威者是要經法定程序審訊的,任何人都不該逼特首干預司法,貿然將被捕者免罪。
第四句,林鄭月娥應該幽自己一默,說:「我像你們這般年紀時,年年爭取考第一,如今雖然老了,但是初心不改,我仍然想和香港人一起考第一。坦白說,如果我在這刻交卷,在歷任特首中一定是考第尾。但我是香港人的女兒,一刻未完卷,一刻仍不放棄,請大家容許我繼續完成試卷,我一定會還大家一個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