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一役後,特區一眾高官面對群眾要求下台的呼喊,鏡頭可見大部分面如死灰,唯獨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神態自若,好像事不關己,不用向公眾交代。修例是律政司職責,從制訂草案到向立法會及公眾解說,鄭司長責無旁貸,但事實剛好相反,從去年推行到現在失敗田地,她都似乎置身事外,立法會五次相關會議,她竟然缺席四次,絕對怠惰失職。兩個律師會走出來反修例,身為資深大律師的鄭司長更應挺身而出,抗衡法律界質詢,可惜從頭到尾鄭都是躲在一邊,做她的「避政司長」,政府這邊解說的都是特首與保安局局長,並非律師專業,你叫公眾怎樣取捨?若鄭若驊有克盡己職向市民好好解釋修例的利害關鍵,事情或許不至於發展到一發不可收拾地步。
問責下台,鄭若驊應該是第一個,可是林鄭道歉了,李家超道歉了,比她高級及低級的都道歉了,她才靜悄悄地在網誌貼文說「道歉」,貫徹自己龜縮作風,道歉也特別鬼祟,妄想憤怒的市民會原諒她。
鄭若驊的道歉不但毫無誠意,而且來遲了年半,從一上任爆出僭建醜聞,找丈夫入罪自己脫身;之後屢牽涉「秘撈」卻沒有向公眾交代;最近又被揭沒有申報丈夫購入的豪宅,惹來全城討伐。其身不正,敗壞部門風氣,律政司淪為黑惡保護傘,漢奸黎智英等三十九名佔中搞手獲放生,黎涉及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拖拉兩年未檢控,東方及受害人先後十二度去信查問案件進度,律政司都是虛答了事,廢話連篇,不是存心包庇黎智英,又是甚麼呢?
難怪有人說,律政司司長質素每況愈下,上一任袁國強已是不合格,捍衞不了香港法治。然而低處未算低,鄭若驊把香港法治帶到前所未有低點,崩壞淪亡,無可救藥。身受其害的港人永遠會記得,法治罪人鄭若驊,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