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迷你倉大火 再有殉職消防遺屬索償

【本報訊】昨日是淘大工業中心迷你倉大火三周年,事件中有兩名消防人員殉職,繼日前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遺屬就事件提出民事索償訴訟後,另一名罹難消防隊目許志傑的遺屬,昨亦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時昌迷你倉及業主恒隆等民事索償,但未有透露具體金額。

卅七歲的消防隊目許志傑於六月廿三日在火場內殉職。原告是許的遺孀兼遺產管理人吳安兒,及另一遺產管理人李國華(譯音)。七名被告分別是消防處(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經營時昌迷你倉的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昌迷你倉置業有限公司、Monafat Limited、Total Select Limited、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兩名原告在入稟狀指,因被告或其代理人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違反一般責任或違反僱傭合約,令許志傑死亡。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眾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PI 2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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