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提和解費換證人不出庭 英律師被控

【本報訊】一名英籍律師九年前處理一宗民事訴訟期間,向兩名分別代表上市公司中富控股(現稱粵首環保)及其前董事鄭潔賢的律師同行,涉嫌提出若能議定一筆三千八百萬元的和解款項,相關證人便不會於指控鄭等被控串謀詐騙的刑事案中出庭作證,從而使鄭免去刑事檢控。該英籍律師事後被捕,控以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稱證人將處司法管轄區外

五十一歲被告Kevin Richard BOWERS(圖),首項控罪指控他在一○年二月廿五日,向中富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范家碧提出,只要對方同意並支付一筆和解款項,在涉及該公司前董事鄭潔賢等的刑事訴訟案中之相關證人,便不會出庭作供,證人並會身處司法管轄區以外。第二項控罪指他於一○年三月二日向鄭的民事訴訟代表律師提出,若能議定三千八百萬元和解款項,於涉及鄭的刑事案中任證人之相關清盤人,會留在司法管轄區外,不會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於○九年處理由中富擁有的建築公司清盤事宜時,透過電郵往來得悉鄭潔賢等人被檢控,並得知相關清盤人會是控方證人。於一○年二月廿五日,被告及案中兩名律師同行,就着一宗民事訴訟和解事宜開會,並提及鄭的刑事案。被告期間曾表示在該刑事案中,一旦確認及支付和解費用,相關證人便不會作證。同年三月二日,被告與同行再次會談,再提及若能議定一筆三千八百萬元的和解費用,相關證人便不會於鄭的刑事案中出庭。被告去年九月三日被捕。據資料,案中指鄭所涉及的串謀詐騙刑事案,已於一三年審結。

案件編號:DCCC 89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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