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身是大埔梧桐寨村原居民的廿六歲男警古俊輝,他在五年多前讀書期間,向當時的學生資助辦事處(現稱學生資助處)申請資助時,隱瞞自己曾因「套丁」而擁有十二幅大埔土地,從而獲得十九萬三千多元資助,他事後被控兩項欺詐罪。男警早前經審訊後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裁判官昨日判被告入獄十個月但准他緩刑兩年。
裁判官判刑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蓄意漏報名下十二幅土地,令其獲得兩學年共近二十萬元學費資助。惟無證據顯示被告將騙款用作揮霍,只是經濟需要,加上被告在定罪後將失去警隊工作,他現已全數還款。裁判官相信被告只是一時貪念犯案,重犯機會微,故予以緩刑處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身貧困,兩歲失去父親,自小與任清潔工的母親相依為命,惟被告勤奮上進,終考入警隊,每月給予五千元家用予母親幫補家計。但因本案失去理想工作,前途盡毀,而當年「套丁」只因年少聽從母親指示,犯案是為了交學費,有真正需要,非濫用政府資源,也無預謀犯案,望獲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 44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