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昨公布,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一九/二○薪酬調整方案,即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百分之四點七五;中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五點二六,並將有關加薪方案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該局又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的回應及作出決定後,會盡快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除宣布今年的加薪幅度外,公務員事務局昨宣布改變薪酬趨勢淨指標的計算方法。按照既定機制,薪酬趨勢調查所得各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總指標,減去相關級別的公務員遞增薪額開支,便會得出薪酬趨勢淨指標。
不過,該局指考慮到遞增薪額開支過去十年一直上升及對薪酬趨勢淨指標的影響,行會決定在本年度起,會從八九/九○年度至一九/二○年度各個薪金級別「平均」或「實際」遞增薪額開支兩者中,以較低者為準。以上述時段為例,高層、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平均遞增薪額開支分別為百分之一點零四、百分之一點零三及百分之一點一六;同期實際遞增薪額開支分別為百分之一點二一、百分之一點二一及百分之二點一九,故平均遞增薪額開支會被用作本年度的薪酬趨勢淨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