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在上周的半日內,先後於灣仔警察總部外及跑馬地分區警署外涉嫌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先後拘捕四名男疑犯,其中疑被指為案中主犯、綽號「老鼠」的廿五歲男子先被落案控以兩項縱火罪,昨解往東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被告繼續收押警方看管至本周五再訊,期間以讓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至於另外三名疑犯,則獲准保釋暫未作出檢控。據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在案發後曾匿藏在一名不認識的九旬老嫗家中、被捕時被告曾作出反抗,並在他車上搜出毒品等,故不排除加控其他控罪。
涉案廿五歲被告莊鑫淼,報稱無業,分別被控於今年六月七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及駱克道交界的灣仔警察總部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輛警車;他另在同日於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該署的外牆。昨日所見,法庭就本案被告應訊時,未有特別加強保安。而被告於犯人檻內應訊時,一直四處張望,當書記讀出其控罪時,被告表示明白。
控方在庭上指出,將會有七名證人進行認人手續,認人程序會在今明兩天進行,故申請把案押後至周五再訊,押後期間繼續將被告交由警方看管。控方又透露,涉案兩項控罪相隔約十二小時發生,有閉路電視拍到案發經過,涉案疑犯用作逃走的私家車,亦是以被告名字登記。
控方又指案發後,被告曾進入與他不認識的九十二歲老婦住所單位內匿藏,以逃避警方追捕,被捕時他曾作出反抗。警方亦在涉案私家車內找到可卡因及冰等毒品,故不排除會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辯方律師則替被告申請保釋,表示可提供十萬元現金作擔保;辯方又指,若裁判官否決保釋,亦希望可將被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因被告一直向精神科醫生求診,並需服食精神科藥物,如他交由警方看管,藥物安排會有不便。裁判官一度詢問是否需要還押小欖精神醫院,辯方指「還押小欖亦可」。不過,裁判官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下令被告繼續交由警方收押。
另外,同案被捕的其餘三名男子,分別姓譚(廿二歲)、姓石(廿五歲)及姓彭(五十九歲),三人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ESCC 14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