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施手術 陳未來3個月需電療30次

【本報訊】陳淑莊在四月底自揭有腦瘤後,五月初進行移除腦瘤手術,經化驗後證實屬良性腫瘤,未來需要在三個月內接受三十次電療。香港大學醫學院腦內科教授張德輝指出,若腫瘤接近腦幹位置,傳統電療的手術要精準,因有機會損害其他正常的腦組織或細微血管,有關損傷所帶來的後遺症,通常會在療程後一至兩年逐漸浮現。張又指,良性腦膜瘤經手術切除腫瘤並配合電療,復發率約百分之三。

張德輝表示,若腦膜瘤壓迫到重要的組織或神經線,手術要一併切除該些重要組織的話,有機會影響病人日後的活動能力。負責切除的醫生權衡過後,或會寧願保留小部分處於較高危位置的腫瘤,待病人術後約四至六星期,腦部組織消腫、傷口復原及充分休息後,再進行電療,透過一些高能量的射線,破壞腫瘤細胞的DNA脫氧核糖核酸,令細胞死亡。

公院羈留病房可供電療

張德輝說,傳統電療療程次數較多,由臨床腫瘤科醫生計算放射的位置及能量,患者一般於療程後有「作嘔作悶」的情況,亦有機會在電療期間射中正常的細胞或神經線,例如射傷了細微血管,血管日後會出現缺血損傷。至於囚犯可否服刑期間接受傳統電療,張回應稱不評論個別人士,但一般而言,設有羈留病房的公立醫院均可為在囚人士電療。

至於外表方面,張德輝提到接受電療的位置,皮膚上有機會出現暗黑,即類似黑色素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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