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六年農曆新年期間爆發旺角暴亂,示威者掟磚、縱火、圍堵警車,阻礙救援,期間有警員多次向天鳴槍,事件造成約百名警員受傷。警方於事後拘捕九十一人,並先後起訴超過六十人,各人被控暴動罪等罪名,至今有逾三十人已被定罪,包括因暴動罪及襲警罪被判囚六年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另有三人則棄保潛逃,包括女被告李倩怡。
旺角暴亂中涉及最多被告的案件共有十男一女,該案件中唯一一名女被告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惟李於前年一月案件再提訊時未有出庭,結果被充公三千元的保釋金,法庭亦發出拘捕令。其後,李潛逃台灣,並曾經於網上流傳聲帶,指其獲台獨派從中協助,現時下落不明。
而在旺暴案中承認一項襲警罪的梁天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被判囚六年。而在旺暴案件中,暫時被判刑最重的為盧建民。盧因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被判監七年,亦是本港開埠以來,因暴動罪被判刑期最重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