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網上流傳一段短訊對話,指警方在本周日晚,接獲一個網上遊戲論壇的網主報案,稱有網民早前發貼,揚言擬倣效早年台灣鄭捷血洗捷運,在「港鐵內隨機斬人」,內容沒有提及時間和地點,貼文其後已被刪除,警方隨即追查。前晚在尖沙咀街頭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一名九十後男子,正進一步調查他貼文的動機。有執業大律師提醒市民,在網上留言要有底線,切勿抱着「捉我唔到」的心態,不負責任散布令人不安言論,以免負上刑責。
消息指出,天水圍警署在本周日晚上,接獲網上遊戲「傳說對決」論壇的網主報案,表示有一名網民在同日較早時間,在遊戲論壇發布貼文,聲稱擬倣效台灣捷運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在「港鐵內隨機斬人」,惟內容沒有提及確實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等詳情,貼文其後更被刪除。
警方接報,隨即通令鐵路警區警員加強巡邏,同時留意任何可疑人士,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經翻查相關網絡通訊位址,經分析及深入調查後,迅速鎖定一名懷疑涉案人士。在前日晚上八時許,警員採取行動,在尖沙咀諾士佛臺對開截查一名目標男子,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該名廿九歲男子,把他帶返警署扣留調查。消息指,疑犯報稱任職侍應,居於葵涌梨木樹邨,警方正進一步追查其貼文動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涉案網民涉嫌刑事恐嚇被捕,只要證明其行為或意圖會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即屬犯罪。
此外,該網民或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雖然早前終審法院裁定該條「萬能Key」不能用於使用自己手機或電腦犯案的案件,惟若警方調查後,追蹤到該網民當時是使用他人的電腦,如圖書館或咖啡店的電腦發布留言,即有機會觸犯該條例。因此他提醒市民,在網上留言要有底線,切勿抱着「捉我唔到」的心態,不負責任地散布令人不安言論,以免負上刑事責任。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廿四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等,即屬犯罪,經簡易程序處理,可判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兩年,經公訴程序處理則可判入獄五年。
台灣鄭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於二○一四年,廿一歲大學生鄭捷在捷運列車及月台上,隨機揮刀向乘客施襲,造成四死廿四傷。鄭捷當場被制服,至二○一六年被判處死刑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