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接獲貪污投訴後,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指他涉嫌使用一份懷疑偽冒其母親及弟弟簽署的虛假授權書副本,詐騙五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共逾一千八百萬元按揭貸款。被告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便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出,六十一歲被告陳錦洪,案發時居於位九龍塘的物業,而他的母親及弟弟是該物業聯權共有人。他涉嫌於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期間用虛假文書的副本。該副本疑偽冒他母親及弟弟簽署屬授權書副本,被告將該虛假的副本提交五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圖誘該五間公司接受它為真確的文書副本,從而批出按揭貸款申請,以該物業作為抵押。
其後該五間持牌放債人公司接納被告的申請,遂向當事人發放共逾一千八百萬元按揭貸款。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於是控告陳涉及五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七十四條。該五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現時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