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舊零件冒充新貨 涉違《商品例》 海關破蠱惑車房拘董事

【本報訊】蠱惑車房疑換舊零件呃客,海關拘涉案董事為本港首宗車房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一名七人車的車主,去年七月把座駕交予荃灣沙咀道一間車房維修,過程中獲車房一名董事承諾,會替其座駕更換全新零件。一個月後車房完成維修,車主支付七萬元維修費取車,其後車主把車輛交予另一車房年檢,惟經職員檢查後,認為車輛的「龍門架」等多項零件俱非新貨,懷疑有人用舊零件欺騙客人。

車主多次返回沙咀道與車房職員交涉,惟有人卻諸多推搪,表示並不知情又拒絕更換全新零件或作出賠償,車主無奈遂於去年十二月向海關舉報。海關接報展開調查,至昨日採取行動,在涉事車房拘捕一名五十多歲男董事,涉嫌向顧客提出虛假聲稱,訛稱會提供全新零件作汽車維修用途,他隨後被帶返海關總部作進一步調查。

最高罰50萬及囚5年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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