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有澳門治安警被揭涉受賄外,另一名休班治安警員本月二日在友誼大馬路近世貿中心發生交通意外,經酒精測試後發現他涉嫌醉駕。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前日開庭審訊後,判該警員入獄三個月,緩刑一年,並停牌一年三個月。有學者指,接連有治安警員犯法,勢打擊市民對紀律部隊的信心。
治安警察局昨日就事件作出回應,指已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當局又重申,一直重視警員個人操守及道德行為,除了要求人員在執勤期間注意言行,亦要求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的守法意識,對於所有違法行為絕不容忍,一經發現必定依法處理。
「咁短時間內出現兩宗治安警知法犯法嘅行為,絕對會影響部門嘅形象。」澳門時事評論員蘇文欣指,市民普遍對紀律部隊的操守有較大期望,但偏偏犯法者正是警員,相信會對部隊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他促請當局加強對警員的培訓,以挽回市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