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例捉大鼠 政棍靠嚇真無恥

香港淪為「鼠疫之都」,除咗傳播病毒嘅過街老鼠,一眾漢奸洋奴人形老鼠,亦係也文也武有恃無恐,本來《逃犯條例》修訂後可以彰顯公義,將班友繩之以法,可惜遇着反對派班政棍捩橫折曲,一味靠嚇,最終會唔會又係拉倒收場,真係冇人話得埋。

港府日前再就逃犯條例提出多項修訂,包括提高移交門檻,由可判監三年嘅罪行提高到七年以上,另一邊廂高官繼續去立法會解畫,強調家陣本港有十一宗案件因為未有相關協議而未能移交逃犯,當中包括多宗港人被殺案件,之但係反對派一樣唔收貨,唔係重彈內地審訊不公嘅老調,就係建議召開公聽會,總而言之動作多多,唔使問阿貴,梗係想以拖待變,搞另類拉布!

班垃圾議員上竄下跳,忘情演出,真係人唔笑狗都吠。係人都知,逃犯條例修訂針對嘅係戊肝老鼠一類大老鼠,又點會細眉細眼,小打小鬧,去捉BB老鼠、寵物鼠以至田鼠吖。有人就講得啱嘞,睇番中國歷年要求由美國引渡嘅逃犯,絕大部分係世紀巨貪,侵犯國家財產閒閒哋講緊十億八億。反對派真正夠得上「戊肝級」大老鼠嘅,天字第一號賣港賊漢奸黎算一個,「有需要日日做漢奸」嘅李漢奸柱銘可能都算一個,其他等而下之嘅蛋散,冇鏡都搵盆水照吓自己尊容,殺雞焉用牛刀,殺BB鼠焉用大夾,好似「釘書健」一類嘅二打六,根本唔入強力部門嘅法眼。

當然喇,反對派唯恐天下不亂,逢港府、逢中央必反,自不然講到修例有咁恐怖得咁恐怖,有人話「香港人人都可能係逃犯」,有人甚至廢噏修例通過後,每年會有上千港人被解番內地,唔知嘅仲以為日本仔打到嚟。實情係九七年以來,香港每年平均向外國移交五名逃犯咁大把,邊得嚟「每年上千人解番內地」吖?

美國前總統林肯話齋︰「你可以欺騙所有人於一時,可以欺騙部分人於一世,但冇可能欺騙所有人於一世。」反對派政棍由九七年後恐嚇「解放軍會橫行無忌,橫衝直撞」,到將高鐵一地兩檢形容為「屍殺列車」,沒有最誇張,只有更誇張,市民信佢哋一成,雙目全失明。

所以話,反對派「反送中」嘅呢場驚悚戲,都係慳番罷喇。大大個人辦你睇,參與旺暴嘅黃台仰同李東昇棄保潛逃德國,明明港、德兩地簽咗逃犯移交協定,大條道理緝人歸案,點知港府一味扮鵪鶉做鴕鳥,直到德國庇護埋兩人,至話會「研究」引渡,令人再次見識特衰政府恐洋懼外症幾咁嚴重。一句到尾,港府有權不敢用,有法不敢執,牛鬼蛇神使乜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