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自去年初上任後,好事未見做過一單,而醜聞衰嘢就如雨後春筍般怒放狂爆!繼屯門海詩別墅獨立屋僭建問題,日前又被踢爆上任後仍「秘撈」仲裁案無申報,佢就一時含糊其詞,一時話上任時已辭任仲裁員,故毋須申報。老朽不禁懷疑,如果佢得到一個阿拉丁神燈,畀佢許個願,你估佢會許下乜嘢願望呢?依老朽看,佢必定白眼一翻,誠心吐出:「乜都毋須申報!」
呢,最新一單係被傳媒踢爆其丈夫潘樂陶去年十月至十二月斥資約一點六億元,先後購入兩個位於半山嘅豪宅單位,其中一個單位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避稅」至少逾千萬元,而鄭若驊並沒有向行政會議及政府申報有關物業。鄭司長透過新聞秘書回覆,強調佢本人在相關物業並無擁有實際利益,「按規定毋須申報」。嘻嘻,如果不是被人踢爆海詩別墅相連獨立屋係有僭建問題,根本連老公是誰也「毋須申報」,你估我唔到,幾咁迷離過癮!不過,既然老公係「自己擁有」,惟有「申報」喇!
作為特區政府的問責高官及行會成員,是否一句「毋須申報」就可以隻手遮天?另一位行會成員、大律師湯家驊就指出,公眾對行會成員及司局長的要求較一般人為高,是以他呼籲鄭盡早向公眾解釋及愈快申報愈好。然而,老朽認為同鄭司長講乜都係嘥氣,佢根本中咗權力傲慢嘅毒,知法犯法,其身不正,其誠信已經破產,民望低處未算低。一個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律政司司長,醜聞纏身,至叻祭出「按規定毋須申報」,香港呢個廉潔奉公嘅社會,「按規定」就係得番兩隻字:死得!
再講吖,一個原本應該護法治、守正義的律政司司長,竟然淪落至充當反中亂港集團的司法保護傘,該告的不告,漢奸黎刑恐本報記者就是最佳例子。一個周身蟻乜都「毋須申報」嘅律政司司長,香港唔沉淪──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