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清潔工卡垃圾槽斃 同事:曾聞死者呼救

【本報訊】七旬清潔男工前年年底十二月在居屋錦泰苑頂層工作,將垃圾塞進垃圾槽管時,因大型垃圾卡槽管,他處理時疑失重心,頭下腳上「倒豎葱」式插入槽內,卡在廿九及卅樓之間,起初他在槽內仍能呼救,消防員花約兩小時始能將他救出,搶救不治。死因庭昨就案中七十一歲死者羅裕鏘展開死因研訊,傳召死者遺孀、同事、上司及消防員等作供。

死者遺孀林燕鳳供稱,死者之前在遊艇會任部長,退休後曾任保安和清潔工,事發時受聘於惠康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並在涉事的錦泰苑工作約三個月。遺孀指死者一般在上午七時半至下午四時半工作,職責主要是掃地及清潔等,未聽聞他要負責倒垃圾。事發當晚死者做替更,工作時間是下午四時半至晚上十時半。遺孀指翌日凌晨十二時半,得悉死者出意外後,馬上趕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但不久對方證實死亡。

稱不干預清理塞槽 上司遭官斥責

最先發現死者的同事李寶如供稱,當晚她在廿九樓垃圾槽外聽到死者呼救,發現他誤墮槽內,她趕往通知保安報警。李指,大型垃圾都不可掉入槽內,以免造成「塞槽」,一旦發現要通知上司或同事幫忙。之前公司曾提及不要獨自處理塞槽,更不可將身體伸入槽內。

死者上司陳道強供稱,涉事錦泰苑共有十二座,每座有一名固定的清潔工,事發當晚有三名同事告假,因此前一晚通知死者做替更。陳表示,他曾參與勞工處的相關培訓,遇上「塞槽」時需做足安全措施,扣上安全帶,再用棍篤垃圾袋,但有時候員工會自行取棍解決問題,他並不會干預。死因裁判官聞悉後直斥:「你點管理呀?」

消防員莊嘉正則稱當晚約十時到場,先在卅樓架起繩索系統,然後他沿繩索下降約一點七米位置,見死者「倒豎葱」倒插在垃圾袋堆中,已沒有反應。莊以繩索綁着死者雙腳,以防垃圾袋鬆脫令死者直墮地下,惟他無法拔走垃圾袋救出死者。及後搶救車到場增援,直到凌晨十二時多才救出死者。

案件編號:CCDI 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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