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劫鳳姐 無業漢囚6年

【本報訊】年輕無業漢聲稱無錢交租,於去年的兩日內四度持刀到深水埗及旺角一帶的鳳樓行劫。他只能在首次劫案中成功劫去該名鳳姐一千元及一部手機,其餘三次均事敗未能劫得財物,因為另外三名鳳姐身上無錢或即時逃走。警方兩日後將他拘捕,涉案廿六歲被告莫家榮,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及三項企圖搶劫罪,法官將他判監六年。

有19案底 求情指智力偏低

被告在廣州出生,過往有十九項案底,包括盜竊及企圖盜竊等。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時曾患肺結核及因腦膜炎致下肢活動較差,亦曾接受過智力評估,被評為智力偏低。辯方又指被告家人已開出一張八千元的支票交予控方,作為賠償予被劫去財物的鳳姐。法官判刑時指,案中事主均是「一樓一鳳」,當面對危險的處境,而被告於兩日內四度犯案,是加刑因素,但因他作出賠償,故獲酌量減刑。

被告被控於去年四月廿七日在旺角五寶大廈一單位劫去一名鳳姐一千元及一部iPhone7手機。被告另被控於四月廿七至廿八日在深水埗大南街及旺角太子道西的單位內企圖行劫另外三名鳳姐。

案件編號:HCCC 3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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