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海景嘉福洲際酒店及南海一號的燒味部主管,指二人涉嫌收受凍肉供應商非法回佣或「茶錢」共逾九十萬元,以換取不會對訂購的食物作出投訴,涉案凍肉供應商亦被起訴,將分三案於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首案被告張志超(四十六歲),為張深記營運者,被控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其案件將會轉介區域法院。張一直向包括海景嘉福洲際酒店(海景嘉福)及南海一號等多間食肆供應冷藏乳豬。陳朝暉為海景嘉福的主管;陳生濱則是南海一號的主管。控罪指,張涉於一四年一月至去年一月期間,分別與陳生濱、陳朝暉或另外兩名人士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他們提供由逾十二萬九千元至約廿八萬五千元不等的回佣,總額共逾八十七萬元,作為對張深記所供應食品的質素不予投訴的報酬。
另一宗案被告陳生濱(五十歲)被控兩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陳於案發時是南海一號燒味部主管,負責預備燒味菜式及向包括張深記在內的食品供應商發出訂單,其中一項控罪指陳涉於一七年七月至去年一月,與張一同串謀,使陳生濱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張志超接受多筆共約一萬五千元的回佣,作為致使南海一號向張深記訂購冷藏乳豬的報酬;他亦被控收取共約二千五百元「茶錢」,作為致使南海一號向該食品供應商訂購家禽產品的報酬。
餘下一宗案被告陳朝暉(五十一歲),被控一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案發時是海景嘉福燒味部主管,他負責預備燒味菜式。控罪指陳涉嫌於一六年九月至一七年十二月期間,與張志超及張深記另外兩名營運者一同串謀,使陳朝暉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他們接受多筆共約二萬四千元的回佣,作為向張深記通報關於海景嘉福對包括張深記在內的食品供應商的意見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