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並將於下月十二日立法會大會就修例恢復二讀,多國就修例表示憂慮及反對。港府昨表示對他們的誤會感到遺憾,若能夠及早向他們解釋或可避免,政府早前已與歐盟進行會面及解說,未來仍會繼續約見外國領事解釋。政府亦會盡快整合商會等多個團體對修例提出的建議,一併研究,料會於數日內作出回應。
政府昨日表示,早前已經與歐盟就修例進行會面及解說,未來仍會繼續約見外國領事,認為部分外國領事擔心會波及過境旅客等是過慮,重申修例通過後仍有多重保障。對於香港總商會近日建議提高門檻,包括將所涉罪行刑期超過三年即可移交上調至七年,政府指收到總商會等多個團體及建制派議員的建議,他們原則上是支持修例,但仍有一定焦慮和擔心,立法會修訂條例的期限為下月一日,故將會盡快整合建議,一併研究及回應。
對於各界提出的修例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現時意見普遍認為修例是針對一些較為嚴重的案件,當局會認真考慮每一個意見。至於有關港人可回港服刑的建議,李則表示現時已有條例讓在外地服刑的人回港服刑,但不適用於內地,需等通過今次修例後再與內地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