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火炭禾寮坑村兩年前發生兇殺案,六旬男村民涉嫌用錘仔扑殺同村另一男村民,涉嫌行兇者事後致電報警時,反稱是遭死者入屋襲擊,事後被捕遭控以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引述法醫證供指,死者身上有多處由鈍物造成的傷勢,當中指頭骨折裂是由硬物加上一定程度的力度造成。
六十八歲被告韓勤疇,被控於一七年三月十七日,在禾寮坑村某村屋謀殺六十三歲男子黃金帶。控方的開案詞指,被告跟死者都是該村村民,二人均任水電工且同為村屋提供維修,死者與妻子及兒子同住,被告則與妻同住。
控方指案發早上八時半,死者離開住所,期間曾回家短暫休息之後又再出門。下午兩時半,死者向同事表示他將會到村內某屋修理水管,但傍晚六時同事不見死者回來。
另一方面,當日下午五時四十九分,被告致電九九九,報稱有人「入咗我屋企打我」而受傷。未幾,警員及救護員趕抵肇事的村屋,被告坐在屋外,警員及救護員入屋後,發現地下及牆身滿布血漬,而死者則在屋內最深處的房間倒臥血泊中,身旁有一把染血錘仔,死者送院前已不治。
被告則向警員重申,他是被人襲擊,並表示有頭痛胸痛,但警員發現不到他有任何傷勢。被告被捕後被帶返警署先後接受四次警誡會面,他曾說出多個版本,但控方指均不可信,亦與環境證供不符。鑑證專家證供則指,被告當日所穿衣物染有死者血漬,死者躺臥的房間留有被告鞋印,專家估計死者當時在屋內不同地方遇襲,之後才被搬入房內。控方今日開始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33/2018